安丰镇红安村集中住宅区电力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东台市安丰镇红安村集中住宅区电力安装项目,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现将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工程名称、地点:
东台市安丰镇红安村集中住宅区电力安装项目;安丰镇红安村内。
二、工程内容:
安装1kV电缆5.kM,安装电缆井42座,制作低压分线箱基础4座,制作表箱基础15座等。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联系人:陈先生:、杨先生:),非甲方重大变更项目,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都包含在总报价内。
三、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0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安装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五、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六、工程款结算办法: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年底前付工程总价的70%,年底前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
七、工程投标要求:
1、凡报名投标单位,①企业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施工单位;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③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资格后审资料要求:①法人身份证明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明④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章印齐全,密封包装。
3、商务标:投标函、预算书(投标函与预算书价格一致),资格后审与商务标分开包装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4、报名时同时递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后转为质量保证金。
5、中标施工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开标程序如下:
1、宣读投标单位名称
2、资格后审
3、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最高限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本工程以最低价作为中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作为中标人考虑。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凡投标单位在年11月10日12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会计,联系、),报名时缴纳资料费元(不返还),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于年11月10日18时前与招标办联系,给予解答。
十二、招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各一份。
十三、编送投标书期限:年11月11日15时前送至镇*府六楼会议室。
十四、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年11月11日15时,在安丰镇*府六楼会议室。
东台市安丰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
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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