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4月19日,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公布对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乌银监罚〔〕32号)。
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丰镇市农信联社违规发放贷款,于月6月19日被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年06月12日在乌兰察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崔建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项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等。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