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丁继桂,手机号:,也许在某些村干部眼里我可能是塘港村最后一个“刁民”!真相到底如何?我相信大家看完帖子自有结论!本人实名举报安丰镇塘港村农村副书记成礼明、前书记李玉兰滥用职权,违规土地确权,欺压百姓!安丰镇某些干部作为其庇护伞,欺上瞒下,撒下弥天大谎!等同于向塘港丁扬村民征收“智商税”;事实上我已经举报两年,凭着一腔热血支撑到现在,家人不理解我得执着,孩子们各自成家,各有小家庭需要照顾,他们顾不上我,还总问我67岁了,为何不能安享晚年?为什么?因为我感受到了的压迫,我相信部分村民也感受到了,只是有些人选择沉默,但是我知道沉默不代表他们内心没有委屈!也许一些人已经不相信公正,更多精力埋头赚钱养家糊口!在此,我想说,我选择相信公正,不畏强权!我相信共产*从无产阶级农民出发,不会忘本,国家为百姓谋福祉的决心不会改变!虽然一小部分干部正在欺压他们最初的底层支持者,他们正在给我们得国家形象抹黑,滥用职权,藐视法律;我们也能看到每年多少官员因为滥用职权而落马!天道有轮回,人在做,天在看,没有密不透风得墙!我承诺本人所反馈内容均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此我专门聘请了律师,我想让自己的表达更加精确,更加通俗易懂,下面我将详用尽量通俗得语言描述安丰镇塘港村干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针对底层百姓的一场惊天骗局!进入正题:一、讲背景: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去城里买房子,除了交易合同,都会发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俗称“房产证”,村里宅基地现在也给发证了,唯独农田还是以承包合同证明其权力义务关系。所以早在年国家层面开始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家本意是为了保护农民得合法承包地位,尤其是对农村本本分分从事农业经营得村民提供福利!大家都知道城里很多人因为拆迁享受到国家发展得红利变得富裕了,比较靠近大城市得农村也因为家里农田被征收盖厂/盖楼等而获取国家补贴增加财富。而农田承包经营权颁证本来是给低收入农民群体平等增加收入得一个机会,但是少数地方干部却欺负农民群体不识字、不懂法、不会维权,在当地歪曲*策,混淆概念,滥用职权,侵占农民合法承包田和农村公共机动田。造成的结果是促进了有钱有权的人家里越来越有钱,穷人家里越来越穷!你想想,好不容易按照国家*策该照顾到你了,结果到了村里,干部把规则改了,还有什么公平可言。二、讲常识和*策:1.大家一定要清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颁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见第一张图片),不是农田所有权证!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的主要依据为“承包合同”;所以大家手上如果有年的承包合同,但是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积和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时,一定要意识到这里面一定有*!至于*在哪里,我下面详细说;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主要的法律*策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年4月9日《兴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策问答》;*策文件大家估计没有时间细看,感兴趣可以留言我转发,我梳理几点与本贴相关的,表达如下:①兴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应基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③两个重要原则:"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和“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④颁证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绘图-公示审核-登记发证-建档入库;⑤公共机动田的处理:二轮延包时,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私自留给自己,未纳入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和面积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换句话说就是村干部私占土地应作为集体机动田处理。(见附件图片)三、那么我所举报的村干部在塘港丁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过程中严重违纪违法的依据在哪里,是怎么把村民当猴耍的呢?我先描述下过程:1.第一步:村干部告诉村民之前签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现在发证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面积和位置以年为准,面积和位置不记得怎么办?没关系,村干部帮你回忆,回忆多少就是多少!那么为什么是年,告诉村民上级领导定的!哪个领导?你们管不着!2.第二步:村民如果同意了,该去村里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让村民重新补签一份承包合同,合同名称为《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见第二张图片),很多村民不仔细看就签了。如果仔细看,问题就来了,村干部嘴上说按年分,实际让你签的却是年的承包合同,这份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年-年,且合同第七大项第4条内容为:”本合同以本组年10月最后一次土地调整时点为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依据!”神奇不?村干部哄骗你把年签的承包合同作废掉,又重新补签了一份年的承包合同,并且这份合同上面的面积和位置是按照村干部回忆年来的!这不是拿村民当猴耍是什么!打个比方吧,张三20年前借了10万块,打了一张10万块的借条给你,20年后又打了一张5万的借条给你,让你签字,告诉你之前之前那张10万的作废了!我相信看到这里有些网友已经要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3.最狠的第三步来了:如果你不同意,那么你就等着,很不幸你的承包经营地被村干部回忆给其他村民了,而且那个村民已经起诉你了,你必须给租金了,你可以打一架,但是没有用,法院按证书判案,你输了!这个时候,你要么乖乖去领证,要么给别人付租金!甘等着,只会损失,看谁耗过谁!当然,还有一部分守住农田准备干架,谁动我田地,从我身体跨过去!干部一句话,村里为农田打架诉讼多少。。。怎么样,这招绝不绝!就这样,很多村民即便颁证土地面积比之前承包地少一些的也都妥协了。当然还有一部分村民和我一样选择继续抗争!4.第四步村干部到市里面备案的承包合同与证书,也是年的,附上村民补签的承包合同,合法法规!完美交差!哄骗村民、诱导签字、最后还能完美交差!整个过程堪称神一样的操作!这么完美的手法,真的不拍成电影可惜了!那么这么完美的操作手法,真的没有留下痕迹可查吗?当然有,而且违规违纪痕迹非常明显:1.分田的过程违背了"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和“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村民最终补签的新的年的承包合同面积为村干部回忆所确定,与村民年至今的农田纳税面积不匹配,这个市领导安排专职人员查询比对当前村民土地面积与之前缴税土地面积就清楚了;另外,毕竟还有一部分村民没有领证,斗争还会继续,怎么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呢?2.结果没有公示,按照市委农工办年4月9日关于《兴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策问答》,颁证结果至少需要出榜公示7天!为什么没有公示?因为公示结果,如果其他村民发现农田分配多的都是村干部及其裙带关系怎么办?见不到光!坚决不公示,反正市委农工部估计查的也不严。3.两份年的承包合同为什么面积和位置相去甚远,市领导只要找几个村民问问就知道真相了,为什么村民那么傻,补签的承包合同比原先承包合同面积相差很多也愿意签呢?从书面材料看完全不符合逻辑!比如你原先10亩农田不去领证,非得补签个5亩的去领证,谁会这么傻,到底有什么隐情?村民到底经历了什么?兴化市领导,你们在乎吗?我在乎!所以我一定要让大家了解真相!极端情况下,安丰镇农工部可能将丁扬村所有村民年承包合同全部销毁,一些村民拿不到年签的合同,只能任由村干部说啥是啥!不过我估计他们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胆量!就算销毁合同,纳税和补贴记录他们是改不了的!全国系统里面都有记录!4.机动田:年的时候丁扬村机动田还有大概亩,现在补签完合同后,亩机动田不翼而飞了。要知道*策明确规定:二轮延包时,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私自留给自己,未纳入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和面积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换句话说就是村干部私占土地应作为集体机动田处理!说了这么多,有没有感觉我们大安丰镇大塘港村特别牛,可以把村民和市领导都哄得团团转!至于为什么村干部要搞这样的操作,我推测有两个原因:1.掩盖机动田已经被私吞的现实!要知道近亩公共机动田每年带来的收入接近20万元,可塘港丁扬村的收入长年为0,那么钱到底去哪里了?2.个别人员利用本次确权颁证谋取私利,这个只有确权结果公示出榜就看出来了!只是村里面敢和市里面对着干,坚决不公示!就是这么牛!关于举报反馈:4月18日,安丰镇某领导找我谈话,我本以为他是想解决问题的,结果是来给我施压的!核心是想推翻我手中年的承包合同法律有效性,怎么推翻呢:1.他说我的年承包合同为“负担”合同,我不知道什么叫“负担合同”,是不是我们干部自己创造的名称,我知道我的合同标题写的非常清楚为“兴化市安丰镇土地承包合同书”(见照片),我缴纳了二十年税收也是按此承包合同来的。难道这名干部不识字吗?或者二十年前和我签合同的时任领导范错误了?签错了?是不是要去追责?2.看“负担”合同好像说不过去,又说颁证是要按照“确权合同”来的,不是我的承包合同。那么什么是“确权合同”呢?我问了一圈干部、律师。。没人知道。大家知道*策文件写的很清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按照承包合同为依据!一会功夫,我们这位镇领导,发明了好几个名称,并且非常的大义凛然,义正言辞!让我感觉他讲的话就代表了法律,甚至比法律还要大!并且这位领导说到激动的地方主动让我录音!具体的录音内容,我就不分享了!如果问题解决不了,我会在微博和今日头条上面分享我们这名领导的发言的。希望他不要因为一条录音被追责吧!3.这名领导本来还要在我的承包合同签字说合同无效的,结果我拿出来,他又不签了。。。不得不说领导还是非常机智的!关于兴化市民论坛:我知道自己是等不到官方对于论坛的回复的,虽然很多镇都有回复,但是我们大安丰肯定是不会回复的。可能在他们眼里,这个论坛不过是几个刁民胡乱发言的地方吧!我们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我不知道安丰镇是如何回复兴化市的舆情监管部门的,我只知道市领导又被忽悠了!我需要让公众了解真相!了解这个神奇的村落!各位网友,如果您来自农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