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1.1本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1.2本项目为为委托招标。1.3中标人与招标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万兴一厂、二厂、隆丰厂)活性炭采购,招标控制总价为:.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3交货地点:(1)万兴一厂(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万兴乡鲤鱼村);(2)万兴二厂(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万兴乡狮子村);(3)隆丰厂(成都彭州市隆丰镇天桂路)。2.4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须为具有生产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区域内有关行*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