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东光村道路工程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项目工程招投标,现将工程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安丰镇东光村九组、十组。
二、工程内容及标准:
1、具体内容、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并与周先生联系(电话)。非甲方重大变更项目,所有项目的施工内容都包含在报价内。
三、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为15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工程款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各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决算后,第一年年底付工程总价的50%,第二年年底经审计定价后付至80%,第三年底无质量缺陷结清余款。
七、工程投标要求:
1、凡报名投标单位,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市*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2、资格后审资料要求:①法人身份证明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明④有效的营业执照⑤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⑧项目部组成人员情况表。以上资料章印齐全,密封包装。
3、商务标:投标函、预算书,以上资料一正本一副本,章印齐全,资格后审与商务标分开包装密封。报名时同时递交诚信保证金元,中标后转为投标保证金,施工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自行察看现场。中标施工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工程设最高限价,超过限价按废标处理)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投标单位于年4月20日18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张会计,),报名时缴纳资料费元(不返还),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于年4月20日18时前与招标办联系,书面给予解答。招投标申请人可登录东台市*府门户网站安丰镇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