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金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指定,正在接受凉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王金虎,男,汉族,年12月出生,内蒙古丰镇市人,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
年9月至年12月,丰镇市毛店街小学教师;
年12月至年6月,卓资县农业局干事;
年6月至年10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
年10月至年11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助检员;
年11月至年9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员;
年9月至年3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年3月至年5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副科级);
年5月至年2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正科级);
年2月至年3月,卓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
年3月至今,卓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